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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开发区法制办公室是开发区政策法制局的内设机构,负责开发区的法制工作。根据秦开机编[2005]2号文件,成立开发区法制办公室。开发区法制办的主要职责是: 
    主要职责: 
    一、负责年度行政措施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起草或组织起草行政措施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修改、协调各部门起草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部门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管委提出完善和解决的意见。 
    三、负责为开发区管委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研究提出本区贯彻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管委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承办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报管委决定或批准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工作;负责对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重大行政处罚进行备案审查;负责对全区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五、负责开展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全区法制学习、宣传、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服务;组织对外法制业务交流活动。 
    六、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七、承办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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