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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一)开发区管委是具有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开发区政策法制局法制办是管理委员会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
(二)开发区政策法制局法制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履行的职责是: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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